在消除“艾梅乙”母婴传播工作中,反家庭暴力、促进性别平等、营造无歧视医疗环境,为感染者提供合法权益保障,能够有效减少“艾梅乙”的母婴传播,维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
一、尊重患者的生育权、知情同意权
为所有患者提供及时准确的医疗服务,不因患者感染传染病而拒绝或推诿患者,不随意建议“艾梅乙”感染者终止妊娠,告知感染者母婴传播风险及母婴阻断的相关政策,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生育权。
二、无歧视医疗环境
平等对待感染者,不歧视感染艾滋病、梅毒、乙肝等传染病的患者,不将感染孕产妇和儿童就诊顺序故意排在最后。根据实际情况,合理使用防护措施,不对感染者施加不必要的过度防护,不另行特殊记号,不评判患者的行为,不孤立,不呵斥。尊重患者的就医权。
三、隐私保护
尊重患者隐私,避免在患者面前谈论可能会对其造成伤害的信息,同时在公共场合保护患者隐私。不以任何形式公开其信息。劝解患者自行告知配偶感染信息。阳性个案均要加密专人上报,不得私自转发信息。
四、性别平等
禁止非医学需要性别鉴定,禁止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五、反家庭暴力、患者侵害事件
加强对艾梅乙感染者的反家庭暴力宣传教育;加强对家庭暴力受害妇女的心理抚慰和生活救助。增强对患者的人文关怀和心理支持,对可能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或疑似造成不法侵害、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等患者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