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增强医务人员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提高预防和处理医疗纠纷的综合能力,4月30日,南昌市生殖医院(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生殖医院)开展了“《民法典》及医疗纠纷防范与处理培训”。全院医务人员共60余人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特邀南昌市第·一医院医患协调办科长曾银花现场授课。曾银花科长通过生动的案例和近年来从事医疗纠纷处理工作的丰富经验,就《民法典》条款中的医疗损害责任构成四要件、医疗过错的判定标准、推定过错的规定、告知义务的规定、紧急救治措施的规定,以及侵权责任如何承担、不承担责任的法定事宜、医疗机构保存病历的义务、患者查阅复印病历的权利、患者隐私权的规定、过度诊疗的规定、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权利保护的规定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同时,对医疗过程中所引发的医疗纠纷的防范与处理进行了重点突出的专业解析,分析过失成因、过错认定标准,分享纠纷防范措施,使参会医务人员对此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有了更深刻的了解。
全院医务人员将以本次普法学习为契机,提高法律意识,有效提高医院依法执业能力,为医院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